《龙门县新汽车客运站站前路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《龙门县新汽车客运站站前路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龙门县新汽车客运站站前路市政道路工程,道路全长442.9米,道路红线宽55米,道路等级为城市Ⅱ级主干路,设计车速为60Km/h,双向9车道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、箱涵工程、绿化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电气工程、交通工程等市政设施工程。
二、验收工作程序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项目完工后,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东顺易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《龙门县新汽车客运站站前路市政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,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、设计施工单位、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、技术评审专家等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小组。经过验收工作小组现场验收,同意项目通过验收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。
四、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联系地址: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城新兴路12号
联 系 人:陈先生 电话:13928367918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依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的有关规定,本公示的期限为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(20个工作日)。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、建议或疑问,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,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。
验收报告公示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T7ZaC6KCFZf9CLD6TUf5Lg
提取码:1iao
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2月5日
广东顺易能源环保有限公司
联系人:林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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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52-29409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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